碩士班課程最新資訊
2024-08-05
【教務處】113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學生申請修讀輔系、加修雙主修事宜。
2024-06-26
【教務處】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選課須知
2024-06-13
【教務處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相關注意事宜。
2024-05-03
【教務處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棄選】相關事宜。
碩士班修業規定
碩士班最低畢業學分數:24
修課規定(110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 學生畢業需修畢所屬系(所)規定之應修課程與學分,上述課程任選四科並符合系(所)訂定之各項考核規定。
- 畢業前,「教學實習」需擇一學期修畢。
- 畢業前,專業必修課程(A:甲組--分子生物及生理組;B:乙組--生物資源組;C:丙組--海洋化學及天然藥物組)需擇一組修畢。
- 碩士畢業論文題目需以海洋科學或其應用等相關研究,並呈現獨立研究之能力。
- 依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實施要點」規定,自104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學生,須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及通過測驗取得修課證明。未通過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相關資訊請參閱:教務處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專區。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學系碩士班新生須知 (中文版) ►Notice for New Master's Students (ENG)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學系 研究生獎助學金作業施行細則 (111.11.11修訂)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學系 碩士學位授予辦法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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