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防治食品中毒原則及相關文宣品
主旨:函轉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請向所屬餐飲從業人員及教職員生宣導防治食品中毒原則及相關文宣品,以利提升校園飲食衛生安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9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13393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2月7日FDA食字第 1121300256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學期即將開學,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請向餐飲從業人員及師生宣導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留意環境清潔衛生,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
三、該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單張、海報、動畫、年報與懶人包等文宣品,放置於該署官網「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 ),請協助周知,可多加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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