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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辦修讀七年學碩博育才計畫事宜。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辦修讀七年學碩博育才計畫事宜。

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七年學碩博育才實施辦法(如附件一)。

公告事項:

一、111學年度各系所審查標準(如附件二)。

二、各系所受理學生申請期間(如附件三)。

三、各系所網頁公告核准名單:112年2月20日前。

四、有意申請之同學,請填具申請書(如附件四),或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經導師、系主任簽核後,連同各系所規定應繳資料一併送交擬申請之碩士班辦理。

五、七年學碩博育才計畫摘錄各學制相關說明如下:

(一)學士班階段:依學士班成績優異提前畢業標準,3年取得學士學位並於大三參加碩甄或碩士班招生考試取得入學資格。

(二)碩士班階段:修讀碩博士課程1年(無碩士學位)並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

(三)博士班階段:全額採認碩士學分,需3年取得博士學位。

(四)博士後階段:學生畢業後應申請國外博士後研究,國外博士後研究以2年為原則。

六、其他相關法規及參考資料,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七、如對七年學碩博育才計畫或擬申請修讀碩士班之甄選相關規定有疑義,請逕向各系所碩士班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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