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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相關事宜。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如附件一。

公告事項:

一、申請時間:112年1月30日(星期一)至2月3日(星期五)。

二、申請程序:

(一)擬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碩士班(含在職專班)研究生,即日起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申請書,至多可選填三個志願(如附件二、三)。

(二)持填妥之申請書(含志願表),於申請期間先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填具學業成績資料。

(三)於2月3日期限前將申請書連同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歷年成績單及系所指定繳交之資料送達擬逕修讀博士學位系所提出申請。

三、教務處將視申請狀況必要時邀集相關代表,就學生志願序及各系所審查狀況進行聯合分發,簽請校長核定後於教務處網頁公告,通過者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修讀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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