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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審查109學年度起入學學士班學生之「跨域或國際學習」畢業條件說明

依據本校108年12月10日第162次教務會議決議,自109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應符合至少一項「跨域或國際學習」畢業條件,此規定已於必修科目表中敘明。

國際學習:出國交換或研修至少一學期;或完成所屬學系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課程至少2學分;或完成所屬學系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計畫(學習時數至少36小時)。 

若本系學生欲以「完成所屬學系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課程至少2學分、或完成所屬學系審查同意之國外研修計畫(學習時數至少36小時)」作為完成國際學習之畢業條件,學生應於出國前填寫「本校學生出境申請表」完成出境申請手續,並於返國後一個月內提交國際學習學系審查表相關證明文件(如:研修課程成績單正本或學習時數證明)予系辦,經本系審核後,送教務處註冊組續辦畢業檢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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