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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事宜。

 一、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施行細則如附件一,重點摘錄如下:

(一)研究生之學位需經兩階段比對,學位考試一星期前將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結果送學位考試委員審閱;學位考試後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時,需繳交畢業論文之「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及「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原創性總相似度指標以不超過12%為原則 ,超過者須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未有抄襲疑慮,始得通過(第3條之3)。

(二) 研究生之學位論文須符合各系(所)專業領域之審查 ,於申請學位考試時,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初審簽名確認;學位考試完成後再經全體學位考試委員複審簽名確認。倘遇有爭議時由系(所)務會議調查確認,確未符專業領域時,應依情節輕重對指導教授予以課責,並提送院務會議審議,相關紀錄送教務處備查(第3條之4)。

(三)已刪除聘任學位考試委員屬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第12條、第13條)。

二、研究生學位考試審核流程圖如附件二。

三、學位考試相關作業簡表(教職員適用)如附件三。

四、各系所辦理研究生申請暨相關作業補充說明如下:

(一)審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113年1月24日截止,可由本校教務處首頁行政專區之「學位考試申請系統(教職員用)」進入,審核完畢並列印 「 學位考試一覽表」送交註冊組。

(二)舉行學位考試:

1、研究生申請核可後,方可舉行學位考試,各系所列印 「論文考試成績單」空白表,及「論文審定書」空白表提供學位考試委員評分使用。學位考試後考試委員應明示論文修訂方向及要點,做為學生修改論文之依據。「論文考試成績單」除可由學位考試申請系統上網列印外,格式得由各系所自行設計,由各系所存查 。

2、本學期結束前(113年1月31日),各系所需將學位考試成績記載表送達註冊組。

3、學期中畢業離校之研究生,依「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以學生簽領學位證書日期為計算基準日 ,得退還本學期所繳部份學、雜費(「學生休退學畢業離校退費標準」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https://selcrs.nsysu.edu.tw/stu_enroll/reback_charge.pdf)。

(三)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本學期提出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未能於113年1月31日前舉行學位考試者,必須上網申請撤銷,由系所登錄並列印撤銷名單送交註冊組。

(四)緩送名單(僅適用於修業年限尚未屆滿之研究生):

1、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者),因下列原因無法於次學期註冊日前 (113年2月19日)畢業離校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

(1)尚未達系所畢業要求

(2)修習教育學程

(3)出國交換/研修

(4)教育實習。

2、本學期論文考試已及格之研究生,若未能於次學期註冊日前(113年2月19日)通過論文審查者,必須由系所上網登錄並列印緩送名單送交註冊組,惟僅限緩送至次學期結束日止。

(五)考試無效:

1、因前開第四款第二點緩送之研究生,未能於次學期結束前(113年7月31日)通過論文審定者,該次考試無效 。各系所需上網登錄並列印「考試無效名單」送交註冊組。

2、本學期已完成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即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均通過),次學期註冊日前(113年2月19日)仍未完成應修課程或未符合系所學位考試相關考核者 ,該次考試無效。各系所需上網登錄並列印「考試無效名單」送交註冊組。

(六)畢業離校:

1、研究生上網設定與填寫論文資訊,「畢業論文提交系統」網址:https://etd.lis.nsysu.edu.tw/eThesys/index.php ,「論文定稿審核流程」及「論文格式檢核流程」如附件四。

2、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前,需上傳「論文定稿」、「原創性比對結果報告」及經簽署之「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空白表範例如附件五)及 「論文公開授權書」至畢業論文提交系統,並經指導教授審定論文定稿及系所人員檢視通過。

3、論文為延後公開者,需依據國家圖書館規定填寫相關表件(如附件六)及檢附相關資料。

4、畢業離校手續採線上作業, 「離校系統」網址 https://web70.nsysu.edu.tw/graduate/。研究生完成離校手續(離校系統除教務處關卡外,無限制離校關卡),可攜帶學生證及一本論文至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

5、本學期未修課擬於學期中離校之研究生,因學位證書月份需與離校月份相同,無法於收到學位考試成績即進行製證,系所協助確認學生可離校月份,並於離校領證3天前告知教務處註冊組,以利製證俾使學生離校時順利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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